2026-03-31
欧洲专利局负责统一专利审查和授权,但专利权的生效和维护却是由各国独立执行,体现国家主权和法律独立性。我们结合实际申请欧洲专利的流程来说说。其实,欧洲专利申请流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在EPO完成的“专利递交-授权公告”流程,第二部分是在目标成员国进行专利维持、年费缴纳的流程。
2026-03-25
关键在于美国的“宽限期”制度美国并不是不讲“新颖性”,而是专门为发明人预留了一条补救通道——宽限期制度。更重要的是——美国并不限制其公开方式。那么,由于公开时间符合“宽限期”,而且是他本人公开,因此不影响专利申请。
2026-03-17
拿到美国审查意见,有一种情况很多人会挺高兴:审查员明确指出了某条权要可授权,但你又发现其他权要似乎还有抗辩空间。在美国专利审查中,如果直接接受可授权项,通常下一次就能收到授权通知。接受“可授权”能尽快锁定成果,早拿证,但可能保护范围太窄,授权结果不是申请人想要的。
2026-03-03
你可能也有类似经历:为了尽早获得美国专利授权结果,提交PCT国际申请后不久,就尽快递交了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对于371途径,特别注意,早提交 ≠ 早审查。但其实,这样的“休眠”并不是没办法破除的,也不是所有PCT落地美国的申请都会经历同样的等待。
2026-02-28
对于处理AI领域美国专利申请的同行来说,美国审查框架下的专利适格性审查,无疑是最棘手的障碍之一。3)要求重申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向PTAB提出复审,PTAB驳回了申请人的重审请求。从审查历程可见,本案的核心是§ 101的适用问题。ARP并未试图争辩该发明不包含抽象概念。
2026-02-12
在应对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多数代理人倾向于局限于技术方案本身的重复解释,但在处理实质性法律障碍时,单纯的技术说辞往往力度不足。特别是针对保护客体以及由“常规技术手段、公知常识、显而易见性”引发的创造性难题,这种局限性尤为明显。在此类高难度答复中,通过精准引用法律法规、审查指南及司法判例等权威依据,能够有效构建严密的逻辑闭环,从而提升说服力并达成审查共识。这正是专利答复从“解释”向“深度抗辩”跨越的关键。高级答复:从“事实争辩”到“规则适用”高级的答复,本质上是将立足点从“事实争辩”提升到“法律
2026-02-12
对于处理AI领域美国专利申请的同行来说,美国审查框架下的专利适格性审查(即“§ 101条款”),无疑是最棘手的障碍之一。在AI专利申请中,如果说有什么技术主题最容易触及§ 101条款的红线,“模型训练”方案无疑位列其中。原因在于,“模型训练”在形式上最接近纯粹的数学运算与算法逻辑,极易被审查员归入“抽象概念”的范畴。然而,近期一项由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下称“USPTO”)上诉复审小组(以下称“ARP”)作出的判决——Ex parte Desjardins,恰恰就针对“模型训练”这一核心环节的专利适格性,给出了强有力的正面论证。这个判例之
2026-02-12
走PCT申请海外专利之前,要不要先交个中国专利(CN)?交吧,怕浪费钱;不交,心里又不踏实。很多申请人纠结过这个问题。如果CN和PCT的撰写要求一致,就很简单了:直接交PCT,省去CN的钱和精力。但现实是:CN和PCT的撰写要求不一致。那到底怎么选呢?关键看能否一次写好PCT文件!怎样算一次性写好?简单来说,文件要满足两点:满足目标国家的审查要求;后续不需要再往专利文件里补充新的发明内容。如果只按照中国标准写完一份专利申请,并不算“一次性写好”,因为各国的审查要求和偏向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如果把中国专利直接翻译交到到
2026-01-30
“我欧洲专利要求了中国专利的优先权,怎么被欧洲审查员拿来否定欧洲申请的新创性了?”“这不是违背了优先权规则吗?我遇上不专业的审查员了?”——这种“糟心事儿”,不少人申请海外专利都遇到过。究其背后原因,并不是审查员不专业,而是国内专利的一个“习惯性操作”导致的。先申请的中国专利或PCT,如何助力加速后申请的美国专利?国内习惯:提前公开专利为了加快国内审查,申请人往往会主动提前公开中国专利。而中国专利能成为海外申请的现有技术,说明申请人也做了这步——提前公开中国专利。大家都知道,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而正
2026-01-14
我们知道字迹的颜色或亮度是随时间变化的。但是还有其他因素会影响字迹的颜色或亮度,比如墨水的类型、保存的环境等。那么字迹的颜色或亮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是否是客观存在的?基于该规律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自然规律?今天的最高法案例中,各方因为这个点,牵扯出多个影响授权的法条。案件概述涉案专利的名称:一种利用计算机检验文件制成时间的方法及计算机系统申请号:200910106896.0申请人: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诉讼过程儒洞机械制袋厂(以下简称无效请求方)于2016年12月5日,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请求。其中,提出的
2025-12-29
专利申请已经递交了,专利申请人却在申请日之后提交实验数据,来证明申请中描述的技术效果。你觉得,补充的实验数据是否应该被接受?今天这个最高法案例就涉及此情况,我们看看最后是怎么判的。案例概述涉案专利题目: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公开号:CN102091330B专利权人:诺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华公司”)诉讼过程诺华公司的竞争对手就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一审法院和最高法都给出了无效的决定。这个案例无效过程中,专利权人为了证明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甚至还补充了实验数据,但都没能扭转局面。诉
2025-12-29
如果你申请了一个专利,权1中包含相互关联的技术特征A和B ,审查意见中指出,对比文件公开了A,区别技术特征为B。关于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你有疑惑吗?或许,今天的最高法案例会给出一些新的思路。案件概述涉案专利的名称:光源装置、投影装置及投影方法申请号:201010293730.7申请人: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诉讼过程深圳光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效请求方)于2016年12月28日,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请求。其中,提出的无效理由涉及多项,包括:《专利法》26.4(权要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专利法》33(修改超范
2025-12-29
如果竞争对手的某授权专利的独权1如下,你觉得有问题吗?有什么问题?(为便于理解,对本案例原权1做了修改)1、一种锂电池的改进方法,其特征在于充电限制电压不小于4.2V,但不超过5.8V;正、负极的配比取电压在4.2V时的配比,为1∶1.0~1∶2.5。其对应的说明书为(为便于理解,对本案例说明书做了简化):电压为4.2V时的理论克容量计算的配比调整为1∶1.3-2.5。给出了电压分别为4.45V、4.6V、4.8V、5.0V、5.2V、5.4V、5.6V、5.8V时进行充电试验的实施例。优选地,配比按充电限制电压为4.2V时的配比,限制在1∶1.15-1∶2.5的范围。试验表
2025-12-29
如果某专利申请,从权6限定结构A为开式,引用从权6的从权7限定结构A为闭式,你觉得权7是否存在不清楚问题?今天的最高法案例或许能给你答案。案件概述涉案专利的名称:全自动拼板式制盒机申请号:201320862896.5申请人:张勋(以下简称“专利权人”)诉讼过程东莞某公司(以下简称“无效请求方”)于2020年9月14日,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请求。无效理由包括:不符合《专利法》26.3(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要65-66不符合《专利法》26.4(权要保护范围不清楚);所有权要(权要1-127)不符合《专利法》22.3(不具备创造性)
2025-12-29
权要在描述“滚珠丝杠电动调速盘式磁力耦合器”时,采用了“WA型”“WB型”和“WA/B型”这样的型号表述,你觉得是否会存在不清楚的问题?对此,国知局和一审法院持完全相反的意见。那这样的表述到底清不清楚呢?阅读完本案例解读,或许您就知道了。案件概述涉案专利的名称:WA/B型滚珠丝杠电动调速盘式磁力耦合器申请号:201410853500.X专利申请日:2014年12月19日专利权人:李启飞案件过程国知局驳回了涉案专利申请,因为权要中出现了“WA型滚珠丝杠电动调速盘式磁力耦合器”、“WB型滚珠丝杠电动调速盘式磁力耦合器”、“WA/B型滚珠丝杠
2025-12-29
你觉得,按照《专利审查指南》对无效宣告请求期间申请文件修改的规定,专利权人对权要做如下修改,是否能被接受?《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且应当针对无效宣告理由或者合议组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原权要修改后权要1(独权):A2:引1,B3:引1,C4:引1,
2025-12-26
现有技术公开了A和B的组合有某药用功能,你申请的专利保护的是具有该药用功能的具体的AB组合物。此情况下,你的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吗? 看完今天分享的案例,或许能找到答案。
2025-12-11
美国专利诉讼以高赔偿、高风险和高复杂度著称,是中国企业出海最需要提前认知的核心风险之一。 因此,七星天创始人、美国执业律师龙翔律师,基于多起美国‘337’调查与诉讼的一线经验,为国内企业打造了《美国专利诉讼》视频课程,提供体系化的风险认知与应对框架。
2025-12-04
为帮助企业提前应对风险,七星天的美国执业律师,为国内企业量身打造了《海外专利布局及预警》视频课程,建立可落地的海外专利防护与风险预警体系。课程领取扫码添加企业微信,回复“海外专利布局与预警”,申请免费领取课程资料。
2025-08-26
尊敬的客户与合作伙伴: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年度盛会——第十四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CIPAC),将于 2025年9月11日-12日 在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二期 隆重召开。Porus IP LLC 诚挚邀请您莅临本次盛会,与我们共同探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与新机遇。
2025-07-01
如果你申请了一件专利,别人看到你公开的申请后,赶在该专利授权之前利用你的申请制造了相应产品,然后在专利授权后继续使用该产品进行生产,他侵权吗? 接下来这个最高法的判例就涉及这种情况,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否侵权。
2025-07-01
假设你是一家食品制造商,突然收到公司A发来的一封侵权警告通知,声称因为你使用的设备侵犯了公司A的XX专利权,所以你的食品生产也构成了侵权,需要停止生产并就之前生产进行赔偿。 是不是感觉莫名其妙?该公司不应该去找设备制造商,找你干什么?
2025-06-24
1999年出版的书籍公开了可以用A制备红色颜料,2013年申请的专利利用A生产红色颜料,该书籍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该专利申请中利用A来生产红色颜料属于公知常识吗? 今天分析的案例就是类似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复审委员会提供的公知常识证据。
2025-05-12
对于有保护价值的专利,权要中容易规避的、非必要技术特征,需要谨慎考虑处理方法,避免在诉讼中难以取胜,或者需要付出太多成本才能取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