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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产品保护的核心专利应如何布局?

何为 核心专利 ?如何布局?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需要通过专利对产品中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保护,但所有的专利在申请时的策略或者方式都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是,考虑到企业的成本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应该有不同的申请策略。其中,企业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物力到产品涉及的核心专利中,从而使得产品得到充分、全面的保护。那对于核心专利具体应该如何布局呢?

一、何为 核心专利

在介绍如何布局之前,将先对核心专利的概念和判断进行简单说明,这应该也是众多企业困惑的问题。

核心专利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或者标准,因为它是基于领域和技术方案本身而言的。从通俗意义来讲,核心专利可以被认为是基于核心技术所申请的专利。我们在判断核心专利时,主要是从保护的技术的价值角度出发。下面,从几个方面介绍应作为核心专利进行申请的核心技术的判断方式:

1.1 是否为基础类技术

基础类技术可以理解成,能够将某个产品或者某个功能从“0”发展到“1”的技术,是最基础的、难以绕开的技术。就拿智能手机来说,基础类技术可以包括支持智能手机进行运算和存储的芯片技术。如果智能手机中不包含芯片,将无法实现其基础功能。

当然,一个产品包含的基础类技术不止一项,只要是发明出任何一项基础类技术,都应该以核心专利的布局方式对其进行申请。

部分企业会认为,在这个产品迭代更新迅速的时代,很多产品都是在“别人的肩上”发展、对现有产品的优化,基础类技术过于遥远。但是,对于某个功能,功能不论大小,都是需要有基础类技术来支持。所以,只要有技术和产品创新,基础类技术都可能出现。

1.2 是否具有区别性意义的创新技术

核心技术还可以是使产品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且创新的技术。例如,核心技术可以是新增功能的创新技术(如,当手势控制拍照的技术第一次出现时,企业可以将其作为核心技术)。再例如,核心技术还可以是解决同类产品共性、明显问题的创新技术(如,当市场上手机电池充电速度普遍较慢时,手机的快充技术可以作为企业的核心技术)。

1.3 是否对现有技术具有开创性改进效果的技术

核心技术还可以包括对现有技术具有开创性改进效果的技术。简单来说,人们以前使用A技术解决某一技术问题,后来,通过研究发现可以通过另一项技术B解决该技术问题,并相较于技术A,技术B还可以带来意向不到的有益效果,此时,可以将技术B确定为核心技术。例如,使得功能机跨越到智能手机的相关技术可以视为对现有技术具有开创性改进效果的核心技术。再例如,使得胶卷相机跨越到数码相机的相关技术也可以视为对现有技术具有开创性改进效果的核心技术。

二、如何实现核心专利面向产品保护

那我们到底应当如何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保护呢?首先,需要规划合适的申请策略,保证核心专利的保护范围的同时,灵活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其次,光是有策略还不行,撰写的质量也同等重要,高质量的撰写是策略成功的关键,就如房屋构建,再好的设计也需要依赖娴熟的工人高质量的实施。

2.1 核心专利的申请策略

每个企业都希望其技术方案能够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占据竞争优势。可以想象得到,当一项专利申请要求越宽的保护范围时,在审查时,可以查询到的对比文件越多,审查员也会有所顾虑,这可能导致授权没有保证。此外,宽的保护范围固然重要,但是支撑这个范围的实施例同样重要。实施例多,意味着竞争对手进行规避难度就大。同时,实施例的设置不仅要着眼于现在,而且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进行扩展。而且,竞争对手可能在核心专利的启发下可能会进行技术创新,想要抢占先机,因此,未来的创新角度的实质性扩展必不可缺。

核心专利的申请考虑的因素这么多,那什么样的申请策略才能满足需要呢?

大申请+延迟审查+分案”这一策略对于核心专利申请来说,可以算是一把“宝剑”。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个策略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大申请”是指基于技术或产品最大范围的技术方案并且进行较充分的扩展而撰写的申请文件。“大申请”的权要可以写得上位,对应技术或产品的最大范围。“大申请”的说明书包含各个实施例,不仅包含技术或产品本身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还要包括扩展内容。扩展内容面向的是现在和未来的技术,需要包含尽可能多的可能的实施方式。

如上文说的,保护范围宽的专利申请想获得授权时,可能需要与审查员不断进行交涉,周期很长。如果企业存在授权专利的需求,可以基于大申请,递交范围较窄的分案。而且,基于大申请的“范围宽”和“实质性扩展”的特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产品情况,针对性地提交分案申请,以避免市场上流通有侵权产品。

产品的发展和迭代更新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大申请过了递交分案的有效期,企业算是给竞争对手做贡献,无法递交分案来应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基于前述情况,不得不提到“延迟审查”, 延迟审查可以延长从申请日到开始实质审查之间的时间长度。结合延迟审查和大申请的审查过程控制,使得该申请在终结前总共可以有大约7年或更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内,企业一直可以基于该申请提交分案,从而有更多的时间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如何基于“大申请”通过分案进行后续申请布局。

综上,通过“大申请+延迟审查+分案”的策略进行专利申请,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运用需要,在取得资源投入与效果之间,以及核心专利的保护范围与授权之间的合理平衡。避免在申请过程中的过高投入的同时,又尽量取得未来保护的空间。并且,在必要时,还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分案,特别是针对竞争对手的应用情况,设计对应的权利要求,并且有目的地去争取适当的授权结果,实现核心专利面向产品保护。

2.2 核心专利的撰写方式

如上文提到的,即使了好的策略,没有高质量的撰写,核心专利的保护也无法发挥最大的价值。在“大申请”的撰写,我们可以对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进行合理上位和选择特征,防止被规避,并注意实质有意义的扩展,从而实现面向产品保护的核心专利的布局。

合理上位和选择特征

首先,企业在对某一技术方案进行专利申请时,应该有意识地对技术方案的逻辑进行分析,确定该技术方案中的必要技术特征与非必要技术特征。对于必要技术特征,企业应对其进行上位概括,避免在权利要求中使用特定选择和下位术语。如果我们不对技术特征进行上位,竞争对手将很容易通过相似的或者可替代的技术方案,克服其侵权的嫌疑。 对于非必要技术特征,企业在对该技术方案进行专利申请时,应避免在权利要求中加入过多非必要技术特征,导致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限制。

实质扩展

如上文提到的,实质性的扩展尤为重要,这是影响核心专利未来价值的关键所在,不管改实质性的扩展是现有的,还是面向未来的,是替代方案,还是方案改进。那是不是对技术方案的扩展越多越好呢?自然不是,扩展讲究的是“质”,而非“量”。只有有“质”的扩展才会对布局有贡献,一些无意义的扩展只会增加申请成本。另外,专利权人将过多精力浪费在无意义的内容上,而且还可能导致专利权人对关键技术特征造成疏忽,最终得不偿失。

下面,我们以浙江法院发布的一侵权诉讼案件为例,对如何对实现核心专利撰写进行简单说明: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微公司)为专利号为ZL201410222753.7,名称为“一种止血夹”的发明的专利权人:

【ZL201410222753.7-权利要求1】

1.一种止血夹,其特征在于,包括夹持组件以及夹座,所述夹持组件包括依次连接的夹子本体和钢丝扣; 所述夹座前端设有固定销轴,夹子本体由两个夹持臂构成,两个夹持臂的尾端通过活动销轴连接,两个夹持臂的中部各设有一个滑槽,所述固定销轴穿过所述滑槽,所述两个夹持臂沿滑槽往复运动形成夹子本体的开闭;所述滑槽的末端设有弯折结构,当所述夹持臂移动使得固定销轴位于弯折结构中时,两个夹持臂处于锁定闭合位置; 所述钢丝扣绕设在活动销轴上,当在钢丝扣上施加的拉力达到预定值时,钢丝扣与所述活动销轴脱离;钢丝扣与活动销轴脱离后,夹子本体的后部固定在夹座内。

2020年,南微公司认为诸暨市鹏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天公司)制造销售的200个“一次性止血夹”产品侵害其发明专利权,遂诉至法院。但是最终审查员判定侵权。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了高质量撰写权要的重要性:

此案件包括两个争议特征,被告认为其产品不包含这两个特征:

争议特征
被告抗辩
法院意见
分析
“夹持组件包括钢丝扣”被诉侵权产品采用的是拉杆,而不是钢丝扣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并未具体限定钢丝扣的结构和制作工艺,且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内容可知,该钢丝扣作用是与活动销轴连接,并在对其施加预定值的拉力时能够被拉断,而被诉侵权产品中的拉杆同样与活动销轴连接,在对其施加预定值的拉力时也能够被拉断,两者结构基本一致,作用基本相同。合理的特征选择尤为重要,正是因为该专利未对钢丝扣具体限定,算是一种上位描述,使得产品的特征落入其保护范围内。
”所述钢丝扣绕设在活动销轴上,当在钢丝扣上施加的拉力达到预定值时,钢丝扣与所述活动销轴脱离“属于功能性技术特征,根据说明书记载,钢丝上施加的拉力达到预定值35-40N,钢丝扣与活动销轴脱离,而被诉侵权产品的拉力值为27N左右。虽然权利要求1并未具体该预定值的具体数值,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说明书及附图内容可知当对钢丝扣施加一定的力后,钢丝扣会被拉断,至于具体力的大小与钢丝扣的材质、尺寸、结构有关,因此该预定值仅是一种上位概念,并非功能性技术特征,而对于被诉侵权产品的拉杆,在对其施加一定力后,也可以被拉断,那么该力的具体数值就是预定值。上位概括的重要性。预定值的上位描述,使得产品的具体值也在保护范围内。

从整个判定过程,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到高质量撰写权要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认识到权要的解读是需要依赖说明书的支撑,如果说明书的内容不足以支撑这个上位描述包含产品的特征,原告也是不能获胜的。所以,说明书的质量也同样重要。

综上,核心专利的价值如何最大的发挥作用,是依赖于多方因素,策略和撰写质量双重把控才能有所保障。此外,核心专利申请以后,如何应对各种情况,以发挥这些作用,也是企业需要注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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